我市推进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覆盖 |
时间:2015-07-20 09:50:58 来源: 作者: |
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11个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已全部成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据悉,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和省水利厅《关于建立水利工程质量分级监管机制的通知》的规定,市水利局采取下发文件、会议强调、重点督办等方式,推进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通过撤销黄冈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某工作站、收回印章的倒逼方式,积极推进建立县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 到6月底,黄梅、武穴、团风、罗田由编制部门批复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站,红安、浠水、蕲春、麻城、黄州、英山、龙感湖为水利局内设机构,这其中部分县市还在继续向编办争取专职机构。 我市提前实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覆盖,在机构完善的同时,每个县市都配备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