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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合作金融试点 破解农民融资难题

时间:2016-12-15 13:59:22  来源:  作者:

  浠水县抓住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县机遇,从今年4月份启动试点以来,借鉴外地经验,探索“合作社+金融”的有效路径,不仅打通了金融、保险进入农村的“最后一公里”,破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等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壮大和发展,而且为金融服务农业抗灾恢复重建和精准脱贫提供了新模式。其试验成果受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遍欢迎,试点经验得到了省农村合作金融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一、试点工作作法
  浠水县委、县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浠水县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县农办牵头的工作推进专班,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组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农合联)。采取自愿申请,政府审核,确立1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起单位,网络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300多家市场主体自愿入会,在5月20日成立了农合联,制订了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等管理人员和机构,并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二是搭建工作服务平台。搭建农合联、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产权评估交易“三大体系”和征信服务、技术推广、市场营销、金融创新、借贷担保、农业保险、产权交易七大服务平台,形成了“一站受理、一站办结”的综合服务链条。
  三是建立了“五位一体”的金融合作模式。以农合联为核心,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公司“五位一体”金融联结机制,政府负责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出现的信贷风险予以适当代偿,并对贷款会员的保险费、利息予以补贴。农商行、邮储银行两家合作银行负责按政府缴存风险基金的1:10放大贷款;保险公司负责对有贷款需求的农合联会员的财产、人身意外伤害承保;担保公司负责信贷担保;农合联负责农合联会员的信用评价、财产评估、资格审查和推荐。
  四是创设金融增信机制。浠水县从精准扶贫资金中整合2000万元,争取省财政支持3000万元,建立涉农贷款补偿风险基金5000万元,打入合作银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既作为贷款放大本金,又承担分摊风险的保障。
  二、试点创新成效
  一是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浠水实际,加强制度创设,出台了《浠水县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浠水县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组建方案》、《浠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章程》、《浠水县涉农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补充方案》、《浠水县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金融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从建立融资体制、规范运行机制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制度安排,不仅为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而且为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成果。
  二是撬动了金融资本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元至十月份,通过农村合作金融平台,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等两家合作银行,累计为16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合联会员)发放涉农贷款10239万元,比去年同期新增贷款4567万元。
  三是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门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形成的财产,主要以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水域滩涂经营权、林地经营权、临时建筑物、农业机械、种养作物为主,一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产权界定,难以构成规范抵押物,另一方面农产品生产易受市场变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资产价值易耗易损,稳定性差,风险高,难以准确估值。过去,金融部门一般不认可、不敢贷,即使认可也只能按20%-40%作为授信、质押额度。成立农合联后,通过与合作银行共同深入调查,共同审核,产权交易平台评估资产,农合联提供担保,使新型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林权、仓单、购销合同、设备设施、预期收益等均纳入了抵押物范围,授信额度也相应提高到60%以上。
  四是减轻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负担。合作银行涉农贷款原则上实行国家同档期基准利率,且上浮不得超过20%。从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贷款的情况看,县农商行年贷款利率为5.22%,县邮储银行贷款利率5.65%,比银行原平均贷款利率下降了2-3个百分点,比民间借贷利率更是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同时,对参与产业扶贫的市场主体贷款以及财产保险,县政府还实行全额贴息和补贴。
  五是缩短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时间。过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从办理抵押、评估、审核、审批到放款,短的需要20天左右,长的甚至1-2个月。如今,通过合作金融平台的一站受理、一站办理,审批期间一般只需要在7-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如今年抗灾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农合联与合作银行开辟绿色通道,对受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审快放,当天申请、当天审结、当天放款,解决了生产重建恢复的燃眉之急。
  六是促进了金融部门的贷款产品创新。针对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产状况和经营特点,合作银行量身定做了信用贷、担保贷、抵(质)贷、保险贷、联保贷等五种金融产品,多渠道满足贷款需求。在已发放的165户、10239万元涉农贷款中,10万元以下信用贷款9户100万元,10-50万元公职人员担保贷款49户1807万元,50万元以上担保公司担保3户1500万元,抵(质)押贷款104户6832万元。
  七是提高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程度。浠水县通过设立涉农贷款补偿基金,建立政、银、保和承贷主体四方贷款风险合理分摊机制,不仅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提高了金融部门的放贷信心,同时也增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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